吕克·贝松《狗神》观众来说,都误解了这部电影
电影里有异装癖,有狗杀人,有家庭暴力,你会很难相信这样的尺度居然不是“网盘见”。
之前没有人想过,一代名导,这些年最有野心的电影上映,会是这样的结果——
排片1.6%。
电影上映3天,票房只有500万,甚至据猫眼预测,等到下映的时候,总票房也不过751万。
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呢?
举例来说,同期票房榜上有一部叫做《开山人》的电影,你可能听都没听过,但它的票房已经差不多2000万了。
至少是它的三倍。
是不“好看”吗?
“好看”。
电影里有异装癖,有狗杀人,有家庭暴力,你会很难相信这样的尺度居然不是“网盘见”。
那么口碑很差?
也不是。
这不但是他首次入围三大电影节作品,豆瓣两万人还打出了8.3的分数,是在映新片的最高分。
所以这个拍出过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《第五元素》等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商业片大导,到底做了些什么,如此“不得人心”?
以至于无人讨论?
恐怕。
对于大部分冲着吕克·贝松,或者电影名字入场的观众来说,都误解了这部电影——
狗神
DogMan
没错,电影看起来很商业,也正是这“商业”,会让很多人会联想起《教父》《小丑》《小鬼当家》等影片,于是比较下来,觉得它略显平庸。
这样看也没错。
但,不好意思,这次Sir想唱唱反调,于是找来了@雁城,来聊聊《狗神》类型片外衣下的另一面。
正是这“另一面”,把许多人拒之门外,失去了可讨论的空间。
文|雁城
Sir电影独家专稿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
01
「Man」
提到《狗神》的名字,你会觉得这是一部什么电影?
温情宠物片?
超能英雄片?
或者,犯罪片?
不得不说,《狗神》的开场很具有迷惑性,对于很多人来说,恐怕一开始就会误以为这是部无脑类型片——
因为它和许多人一样,直接致敬了《教父》。
“狗神”道格拉斯收下一只流浪狗,作为替人出头的报酬。
他端坐着,抚摸狗,露出维托·科里昂式的微笑,仿佛区别只在于后者抚摸的是猫。紧接着,就是一段《教父》经典配乐。
所以,联想起片名,接下来的剧情会是“大杀四方”?
当然不是。
虽然紧随其后的是一场神奇的“狗狗突击”戏,但比起暗示狗神就是教父,吕克·贝松更想先声夺人地揭穿他和教父之间的距离:
狗神并不是那个能随意和人“讲讲道理”的黑帮老大。
他很“怪”——
剃着寸头,但敷了厚底妆;柔软有质感的丝质睡袍下,穿了一件“平地起惊雷”的鱼骨胸衣;他保持坐姿,是因为他无法站立,只有调整了螺丝,才能勉强挪动;容纳着轮椅和数百只狗的陋室,取代了教父庄园那间盖不住血雨腥风的会客厅。
为什么?
后来我们知道,造成这一切的原因,是他有一段极其痛苦的过去:
从小时候被父兄囚禁在狗笼里、被枪轰掉一截手指并瘫痪、流落孤儿院,到长大后的孤独、失业……
他不相信这个世界。
所以,他和数百只狗共生。
所以,他沉迷戏剧和变装:
“我一直喜欢伪装,如果你不真正了解自己是谁,你就会这么做。装扮自己,编造一个过去,来忘记自己的过去。”
说到底。
他的“怪”,其实是他精心补缝、对抗创痛的盔甲。
想起了什么?
没错,《小丑》。
如果剥离了带有超英色彩的狗的段落,《狗神》其实更像一部聚焦边缘人物的新现实主义电影,类似华金·菲尼克斯的《小丑》,同样是开局小人物,被生活的凌虐转变为浓妆面具下、大开杀戒的畸零人。
但。
当文化坐标从教父换成小丑,其实仍然是对《狗神》的误读。
因为小丑演绎的是“沉沦”,狗神却是“起伏”。
而后者的那个“起”,恰是吕克·贝松最愿意说的地方。
因为——
那是为那仅有的爱、艺术和自由意志所打捞。
举例来说。
影片里有不少和变装俱乐部相关的剧情。
道格获得一个驻演的面试机会,明明这里的不是高雅的莎士比亚,甚至观众也是三教九流,但道格仍旧唱得淋漓尽致。
因为随着同伴落泪。
平生唯一一次,道格成为了某个人类群体的成员,即使是十分短暂的:每周一次,每次一首歌的时间。
且不说这一片段对中国观众意义“非凡”:
它很可能是大多数观众第一次有机会在院线银幕上,深入这个被神秘化、污名化的“不存在的空间”(很希望不是最后一次)。
单就这个场面来说。
你也可以看到舞台上的这个“怪人”,妆容粗劣、假发突兀、舞步举步维艰,但同时,又是如此地无惧于自己的怪,甚至把怪作为一种糟糕的武器,以自卫、以宣誓、以挑衅。
以及,和生活有意间离。
那么问题来了。
又是残疾,又是变装,吕克·贝松是不是在玩什么政治正确,是不是在叠buff?
或许起初,你也会觉得这是一种生硬的议题嫁接。
然而最后你会发现,所谓残疾或变装共同指向的,都是个体被主流社会排异的孤独。
正如学者罗伯特·麦克鲁尔(Robert McRuer)指出的,残疾者和酷儿个体存在某种交叉性,这来源于他们因不符合社会对于“正常性”的认知而处在的边缘处境。
《狗神》或许就是一种激进的身体政治:
虽然道格的残疾是飞来横祸,但变装策略不仅帮助他重塑自我认知,也同时打破了关于身体和性别的常规预期——
既然给予我这样多舛的命途,我就把它痛快打碎重组了给你看。
因此。
我觉得《狗神》的海报特别切中题意:
化妆镜中折射出道格的面容,隔着距离远远看去,点点烛火衬出一个金发美人。
但视觉中心以外、更大的阴影里,蛰伏着道格的轮椅和他背部的伤疤。他久久注视着镜子,不愿挪开眼去。
镜子之于道格,何尝不是电影之于我们?
当我们凝视银幕的时候,又何尝不是在期待被带到一个精彩到“忘我”的地方去?
但正如好的电影总应该与现实发生回响,道格也无法无止境地活在幻境之中。
吕克·贝松因此没有讳言道格的残疾,没有粉饰他背后的伤疤。
他最终走出了自己的房间。
生而为人,道格要接受他最后的审判。
02
「Dog」
好,说到这里你可能也意识到了,作为一部片名为《狗神》的电影,其实与“狗”并没有多少关系。
虽然影片里狗都很“神奇”,可以作为强力的“武器”输出。
但。
就像看完《忠犬八公》,你会痛哭流涕地记住八公的名字,看完《狗神》以后,你几乎记不住任何一只狗的名字。
为什么?
因为比起现实生活中的生灵,吕克·贝松描绘的狗,更像是神谕。
来看看吕克·贝松的文字游戏:
幼时,道格被关在狗笼里,狗笼外被钉上一行字:IN THE NAME OF GOD(以上帝之名)。
然而,从狗笼里,道格看见的是几个被遮蔽后又重组的字母:DOGMAN。
这就是道格所获得的神谕:被“上帝”抛弃了、被当作“恶魔”对待,他遇见了狗。
这么一群指哪儿打哪儿的生力军,为道格做了一系列难以想象的事:为道格舔舐伤口、为道格偷盗杀人、和道格一起亡命天涯……
狗和道格的相互吸引,是一拍即合。
片中从未出现任何训练镜头,宛如神迹。
这一点,吕克·贝松也通过道格的一个表情暗示了:
当狗为道格一分不差地衔来食物和调料后,道格有一瞬间的怔忡,然后是感动。
这是一个信徒听到神明回应了请求以后的神情。
那些被家庭和社会排异的时光、那枚没有被上帝关照而送入他脊柱的子弹,在这一刻开始,终于变得不那么重要。虽然肉身仍然难以移动,但狗已经化作了他的“身外身”。
甚至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去想。
把DOG和MAN之间的空格删去,《狗神》原片名DOGMAN一词,直观体现的,其实就是一种“人狗合一”的状态。
对于人马,很难从分类学上给予归类,尽管是一种虚构的造物,但人马不是神灵,因为它不能归于奥林匹斯众神和泰坦神的后代。同时人马也不能归于人类,相对于人,人马更为残暴,也更具肉欲。当然,人马也不是动物,尽管人马拥有马的身躯,但是人马却拥有与人一样的智慧,尤其是人马在某些技能和智慧上胜人一筹。
——《敞开:人与动物》
借助这种非人非马的的动物,哲学家阿甘本指出了“人类”在分类学上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:
人并不存在一种实质性的界定,他是位于“绝对超越的神性”和“绝对世俗的动物性之间的第三项”。
简单来说,就是人要在神和动物之间,找到自己的位置。
关于人的定义和分类,并非是天然就有的,也不是颠扑不破的。
从古至今,有一系列封闭性的论调,它们总是试图界定生命的本质,以及生命和非生命、人与动物之间的严格分界。
这种分界在允许一些人群物种成为至高者的同时,自然也导致某些生命形式被排除在外。
当然,这就包括道格和关在铁笼里无法自决命运的流浪狗——
一组道格瘫倒在地面上,而狗笼上贴着“ADOPT ME”(领养我)字条的蒙太奇镜头,就暗示了这种边缘生命的共通性。
因此,DOGMAN鼓舞我们重新定义生命,重新思考那些原本封闭的、关于人和动物的本体论与人为划界。
流浪狗基地关闭,道格没有上诉,带着所有的狗走了。
小屋里,狗不再生活在笼中,他们正式开始作为一个家庭来生活。
也是在这个小屋里,边界开始消融,而网络开始搭建,他们开始享有同样的意识,因此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训练和解释。
狗和人之间的那个空格,倏忽消失了。
03
God
老实说,我觉得《狗神》之所以未在国内引起广泛讨论,不止是和排片、宣传有关。
也和影片本身的表达有关。
通过前面的内容,或许你已经对这部电影有了大致的印象:这不是一部无脑类型片,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边缘群体控诉题材,它对于人性和动物性有着更深入的思考。
而这样的思考,无论如何是很难引起短视频年代观众共鸣的。
也正是如此,不仅在中国,本片在全球的票房都不如意,上映至今,票房总额也仅仅400万美元,是其《超体》票房的1%。
但。
票房不佳就代表没有价值了吗?
就像影片的另一个讨论话题,狗(DOG)逆序的神(GOD),吕克贝松分明是在说,道格所经历的,是不被上帝眷顾的一生,也是被世俗抛弃的一生,但只是因为在我们的语境里,“上帝”这样的词如此遥远,就代表着这样的“神人”话题,便毫无讨论的必要了吗?
当然不是。
因为相比于神的纠结,我们更看重的是人的命运。后者自然比前者更微观,但也无疑比前者更沉痛。
吕克·贝松在《第五元素》里就有过关于神与人的讨论。
那是神使莉露盯着屏幕光速吸取海量的人类知识,面对战争中自相残杀的画面,她流泪了也犹豫了,不知道还该不该伸出援手。
这种颇具现代精神的反思,应该是这部老商业片,如今仍能带给观众的唯一惊喜:
神俯瞰着一无是处的人类,实在不知拿他们如何是好,而吕克·贝松总选择再救人类一次。
而《狗神》的表达,则更类似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的经典台词:
它采用了人类的视角。
在说身而为人的不幸。
因此。
如果我们纯把《狗神》里那些“十一罗汉”式的偷盗和“小鬼当家”式的反击当成爽片看,就忽略了道格身上那道始终挥之不去的阴翳。
在映后,吕克·贝松特意强调,道格不是杀手。
他的杀戮,本质上都是必要的防卫和反抗,不是纵情自洽的发泄。
他坦诚自己以狗杀人,嘲弄遵循着字面意思的“狗咬狗”的世界,本质上,这并不带来解脱,而仍然是一种对社会规则抗拒着的无奈认同。
怎么办?
道格的最终救赎,来源于心理咨询师提到的一个词:
自由意志。
此前,道格一直相信,因为脊柱里的子弹,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走向死亡。在命运的确定轨道上,注定没有什么个人意志的空间。
一如我们许多人对命运的看法。
但真的如此吗?
电影里,女心理师的“点化”看似刻意,但如果联系到道格此前经历的几次转变,又显得情有可原:狗、狗笼里的女性杂志、莎士比亚、变装俱乐部……或许萍水相逢,它们都在不同的时刻给过他一些上浮的动力。
说白了。
这其实就是“爱”、“艺术”、“文化”等赋予我们的,产生自由意志的动力。
人之所以为人,是因为我们随时都有着可以决定自己选择和命运的权力。
哪怕遍体鳞伤,即便重重阻碍,但扪心自问,最后做出决定的仍是你自己。
正如电影最后,当十字架的影子叠映在他的身体上,而他的狗环绕着他,道格以沉默面对着神明,和过往加诸他身的所有伤痕:控诉、质问、挑战……
他躺下了。
以自我的意志,结束了自己的一生。
这不是一个温暖、祥和的结局,但,却是一次“自我的胜利”。
所以说。
如果你把《狗神》当作一种超级英雄电影,也并不奇怪。
毕竟,吕克·贝松的确把狗神的能力,理所应当地渲染成了一种超能力。
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。
我们都知道杜拉斯说过:“爱,是一种不死的欲望,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。”
历经打压后,一次次握住渺茫的稻草。
并将自己向生命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彻底敞开,勇敢地凝视备受摧残的命运。
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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